強夯的興起和強夯的發(fā)展現(xiàn)狀
一、強夯是何時被用于處理地基的
說道強夯的起源可以追溯到我國古代歷史了,動力夯實強夯法的基本思想來源于古代夯實地基法。長城、唐長安大明宮等主要建筑地基均采用夯實法建造。
近代以來,南斯拉夫、丹麥、蘇聯(lián)等國家都試驗過重型夯錘實夯地基作業(yè),為了在更大的深度上達到更好的加固效果,強夯錘要從更高的高度落下。特別是羅馬尼亞自20世紀60年代以來,強夯機的夯錘重量為5t~7t,落料距離為5m~9m,鋼筋深度可達2m~4m。這也可以看作是強夯法動態(tài)實壓的起源。
二、強夯法的興起與發(fā)展現(xiàn)狀
強夯法正式成立和首次的應用在位于法國。這項法律首先適用于法國戛納附近海岸采石場回收廢石所建的場地,那里建有20棟8層高的公寓樓。該場址表層為采石場廢棄土4m~8m,砂質粉土15m~20m以下,高壓可壓縮泥漿夾層,其次為泥炭巖。如果采用樁基礎,新填土引起的負摩阻力將占樁基礎承載力的60%~70%,這是非常不經(jīng)濟的。超載預壓后,土體樁身5m,在100kPa左右的壓力下,3個月的平均沉降量僅增加20cm承載力的30%,加固效果不明顯。后來,法國工程師L.Menard提出錘子的重量是80kn,落差是10m,沖擊能量是800kn,總能量為1200 kNM,地基沉降50cm,預壓總沉降量70cm。側壓試驗后壓實土的平均性能提高了200%。8層建筑采用300 kPa的地下室壓力,竣工后的沉降量僅為1.3 cm。取得了良好的效果。該方法已應用于飽和粗粒土的壓實。
截至1973, 12年底,國家已在150多個基礎工程中應用了強夯法。1974,英國工程師協(xié)會召開了一次深基礎會議,莫納德自己對強夯法作了詳細介紹,并出版了一本特別的書,很快在歐洲國家推廣。在中國,這種方法自從1975年被稱為強夯法在,1978年12月被引進技術實勘,從此世界上有多了一個非常不錯的地基處理方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