湖北強夯施工工藝注意事項
強夯法處理工地常備簡略設備;施工工藝、操作簡略;適用土質規模廣,加固效果顯著,可獲得較高的承載力,通常地基強度可進步2~5倍;壓縮性可下降2~10倍,加固影響深度可達6~10m;工效高,施工速度快(通常設備每月可加固5000~10000m地基),較換上回填和樁基可縮短工期一半;節約加固原材料;施工費用低,節約出資,比換土回填節約50%費用,與預制樁加固地基比較,可節約出資 50%~70%等。
⑴強夯前應對起重機、滑輪組及脫鉤器等全部查看,并進行試吊、試夯,一切正常方可強夯。
⑵強夯施工發生的噪聲不該大于《修建施工場界噪聲邊界》(GB12523)的規則,強夯場所與修建物間應按規劃請求采納隔振或防振辦法。當強夯施工所發生的轟動對鄰近修建物或設備會發生有害影響時,應設置監測點,并采納挖隔振溝等隔振減震辦法。通常即有修建50m規模內不宜選用強夯辦法。當橋臺鄰近,涵洞鄰近需進行強夯時,可先進行路基規模的強夯后,再施工橋臺、涵洞。
⑶起吊夯錘堅持勻速,不得高空長期逗留,禁止急升猛降防錘掉落。中止工作時,將夯錘落至地上。夯錘起吊后,臂桿和夯錘下及鄰近15m規模內禁止站人。
⑷有修建50m規模內不宜選用強夯辦法。
⑸當橋臺鄰近,涵洞鄰近需進行強夯時,可先進行路基規模的強夯后,再施工橋臺、涵洞。
⑹當強夯與巖溶注漿一起選用時,應先進行強夯再進行注漿加固。
⑺枯燥氣候進行強夯時宜澆水降塵。
⑻當風力大于5級時,應中止強夯工作,以防機械傾倒,確保安全。
恒通強夯公司主要承攬鐵路、高速公路、市政、機場、港口、電廠、大型廠房、蓄水池等各種地基強夯、強夯置換工程;承攬風機基礎工程;承攬灰土擠密樁、碎石樁、粉噴樁、鉆孔灌注樁、CFG等各種樁基處理工程;承攬土石方及各種防護工程;承攬市政道路、水利、河道、地質災害治理、綠化等工程。